外观
发文信息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6-09-03
生效日期:2026-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原文链接:财政部
答:不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亦参照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即所有的村民委员会均参照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资料说明
本页为公开资料的非官方归档,归档日期为 2026-10-21。 法规可能发生修订、废止或解释变化,正式使用前请以发布机关公布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