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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明确,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不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适用何种会计制度?(2026) ​

会计188 字约 1 分钟资料更新 2026-09-03

发文信息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6-09-03

  • 生效日期:2026-09-03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原文链接:财政部

答:不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亦参照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即所有的村民委员会均参照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资料说明

本页为公开资料的非官方归档,归档日期为 2026-10-21。 法规可能发生修订、废止或解释变化,正式使用前请以发布机关公布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