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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结构、道路绿化、照明设施等多个组成部分,涉及交通局、园林局、环卫局等多个管理维护部门。目前,各方的管理维护职责边界比较模糊,均未对该项基础设施入账。经研究,该市人民政府指定由交通局承担该市政道路的主要管理维护职责。该项基础设施应当如何入账?(2024)

会计385 字约 2 分钟资料更新 2026-04-20

发文信息

  • 发文机关: 财政部
  • 发布日期: 2024-12-12
  • 生效日期: 2024-12-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原文链接:财政部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有关规定,分为多个组成部分由不同市政单位分别管理维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市政单位作为记账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难以确定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

对于多方管理维护职责难以明确的公共基础设施,可由被指定承担主要管理维护职责的单位对整项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记账。本例中,应当由该市交通局对该项市政道路的全部组成部分统一记账。

资料说明

本页为公开资料的非官方归档,归档日期为 2026-07-02。 法规可能发生修订、废止或解释变化,正式使用前请以发布机关公布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