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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20) ​

会计143 字约 1 分钟资料更新 2026-08-06

发文信息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12-11

  • 生效日期:2020-12-11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原文链接:财政部

答: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资料说明

本页为公开资料的非官方归档,归档日期为 2026-10-21。 法规可能发生修订、废止或解释变化,正式使用前请以发布机关公布的原文为准。